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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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宿舍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意识,使宿舍管理逐步到达标准化、常规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住宿申请程序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入住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供给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资格。

5、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管理资料及要求

1、宿舍房屋问题在宿舍管理群内上报,由宝来宿舍管理员统一维修。

2、寝室内物品摆放统一按照公司标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更换,对室内设施恶意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寝室门锁不得随意更换。

3、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4、住宿寝室人员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险化学品,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5、寝室内只允许在洗漱间吸烟,如在洗漱间外发现烟头、烟灰等,对吸烟者进行处罚。

6、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管理目的:

随着办公室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为加强办公室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办法适用于湘西区域公司办公室人员、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办公室员工宿舍由宿舍长

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

改动,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15日-20日由宿舍长统一缴纳电费并开具发票,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每月电费50元每人每月,水费为5元每人每月,按照宿舍总人数计费,超出部分则由员工宿舍内居住员工自行负责。

3、宿舍水电费收费方式:每月15日-20日由宿舍长统一缴纳电费并开具发票,经报销流程后,超出部分则由各宿舍长向各员工收取,再交至财务。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发现出门不关灯、不管空调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发现罚款20元;宿舍长罚款3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水电费,费用额度由综合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综合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室内卫生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整理干净。

3、床上被子、枕头、应定期清洗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行政部会不定期对各宿舍检查督导。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在用相片形式在公布栏中公栏,被行政部公布2次以上的人员,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处以30元/次罚款,以示警告。

2、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违者视情节严重扣罚20~50元/次。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违者视情节扣罚5~10元/次。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风扇,严禁昼夜长明灯、长风扇现象。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8、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不得乱泼污水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9、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10、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11、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2、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倒入指定的'走廊垃圾筒里,随意朝楼下丢垃圾每次罚款30元。

三、卫生检查及评比管理

1、行政部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宿舍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管理制度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做日常巡查做通报。

2、公司每月将评选出最佳宿舍与最差宿舍,具体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规定组织安排:

(1)工作程序

①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时间及检查人员名单

②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③到宿舍检查

⑤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⑤报公司审核统计结果及奖惩事宜

⑥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⑦档案整理

(2)评比方法

按照卫生评比细则,根据本次全面性宿舍检查结果(分值比重80%),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分值比重20%)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月度优秀宿舍”。

(3)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①总观:布局合理,无搬动公司物品原有摆放位置,毛巾、牙具、盆、缸集中统一放置;无乱挂衣物,乱扯绳或铁丝现象。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②地面:室内地面打扫干净,无垃圾、纸屑、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摆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③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乱画乱贴、不钉钉子,墙面墙角无蜘蛛网。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④铺面:被子折叠规范,摆放统一,枕巾、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衣服统一放于衣柜内或晾晒阳台上。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⑤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⑥卫生间: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无泡放过久的衣物。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⑦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单项不合格扣1~3分。

四、宿舍奖惩办法

1、在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2、惩罚

(1)在每次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

(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于限期内完成整改。

(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对其成员名单通报批评,并宿舍人员每人处与20元/人处罚以示警告!

3、其他

任何宿舍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月度优秀宿舍"评比的资格。

1、晚上1:30熄灯,如在1:30以后不归者视为夜不归宿。

2、11:30—1:30期间,不在宿舍者须向宿舍长汇报(如,洗衣服、向经理请假的等)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时要轻声轻语,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间接打电话不允许超过2分钟,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卫生须每位员工共同维护,有宿舍长和当天值班人员监督,如有发现卫生未打扫,乱放物品者,可直接处罚打扫卫生一周。

6、宿舍内严禁喝酒,吵架如发现按店内规章制度处罚。

7、贵重物品不得随处乱放(如有丢失盖不负责)

8、节约水电,违者罚款10元(走时记者关灯)

9、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私自带人进入宿舍罚款50元

10、宿舍不准使用高负荷电器(如电磁炉,高压锅,电饭锅)和私拉电线,接电源,违者没收并罚款20元。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4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催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平安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别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工程部规定的"七不"标准。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分。

5、为了平安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分。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分。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展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平安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保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指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装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需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搜集烟头。

宿舍管理制度 篇5

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床位和房间、留宿他人,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办公室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财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4、宿舍公有财产由财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5、教师宿舍水电开学后已经整修完毕,如果老师们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请自行修理。

6、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

7、上班时间禁止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源,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8、室内及走廊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9、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剩饭剩菜、纸巾、厕纸等绝不允许倒入厕所下水道以防堵塞。如果个人房间下水道发生堵塞,请自行修理。

10、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中午12:00-13:30、晚22:00-早7:00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3、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并没收。

14、禁止往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或向窗外门外倒水。禁止在走廊内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15、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6、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连续30天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学校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

17、学校工作人员经常派人员视察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导。

18、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财务室、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宿舍管理制度 篇6

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幽雅、舒畅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增强集体观念和自主意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宿舍管理条例。

一、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和提高学习效率,学校规定不具备走读条件(非淳溪镇常住户口)的学生在校住宿。住宿学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学期办理有关住宿手续。期间如转学、休学、退学,离校前办理消除住宿记录手续。此外,任何住宿生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学校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搬离。

二、日常规管理

1.早晨起身铃响,所有学生必须十五分钟之内离开宿舍在规定时间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后到教室早自习

2.中午放学后,40分钟内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课前20分钟起身回教室。

3.晚饭后,宿舍成员分成两组,轮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习前20分钟全部离开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习后,15分钟内必须回到宿舍,行动迅速、谦让、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项安排紧凑。半小时内必须洗漱完毕,然后进入宿舍内自习,熄灯后立即休息。熄灯后不准点蜡烛、打电筒,不准讲话喧哗,按时就寝。

5.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学生需出示班主任批准单。开门时间:下午放学前十分钟;锁门时间:早、晚自习前十分钟。其余时间,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员请假。

三、自习和就寝纪律

1.严禁抽烟、串宿舍、串楼层、打扑克、玩游戏、大声喧哗、追跑打闹及进行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

2.严禁吹奏乐器、听歌、唱歌以及进行各种联欢、聚会、活动等。

3.严禁看阅、传播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4.严禁卧床看书。

5.不做影响他人看书和休息的任何活动。

6.按时睡、起,不拖拉,个人内务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换铺,未经许可,严禁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告知管理员,获得许可,由家长到校登记签字后方可离开。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资格。

9.尊重管理员,室友间相处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齐,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四、物品摆放

1.床上用品:被子叠放整齐,棱角分明,统一面向门方向摆放;床面床单平整,没有纹褶;不允许放书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须摆放在鞋架上,鞋头朝外。不要在窗台上晾晒鞋子、袜子等。

3.衣袜一律晾晒到阳台上,一楼的宿舍晾晒外面,舍内不允许拉绳乱挂衣物;暂时不穿的衣服、袜子一律入柜。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发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架子上。

5.扫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指定位置。

6.柜子里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带入宿舍。

五、卫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轮流值日打扫,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味。

2.要做到门、窗、玻璃、桌面清洁。

3.要做到宿舍内无灰尘。

4.要做到早、晚拖地两次,地面清洁、无积水。

5.每天打扫床下,室内无卫生死角。

6.要做到卫生用具清洁,垃圾篓在离舍前清理干净。

7.要做到墙面、柜橱面清洁。

8.要做到衣、鞋、袜、脸盆、毛巾等用品清洁卫生。

9.要做到被褥整洁卫生,室内空气清洁,无异味。

六、安全

1.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舍内。

2.严禁随意接触防火器材,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和危险用品(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褥子、电蚊香、热得快、火柴、打火机、蜡烛、接线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台灯。

3.严禁翻越门窗和校园栏墙,严禁夜不归宿。

4.要有安全意识,最后离开宿舍的人要关好门窗,防止失窃。有困难找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及班主任帮助解决。

七、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宿舍管理员做好各项工作,遵规守时,按时交纳宿舍费,水费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无理取

2.熄灯前后,学校值班领导、值班班主任应来回巡视,直至学生安静入睡。

3.宿舍管理员及学校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通报各班学生违纪情况,严重违纪行为应上报教导处。

4.每天进行卫生检查,教导处每月评比宿舍管理优秀班级,学期结束评比先进宿舍及个人。评比计入班级常规考核。

5.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等检查督促工作,出现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向值班教师和管理员报告。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处理。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篇7

为了给学校住校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的休息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点蚊香时应注意蚊香摆放位置,确保安全。

三、寝室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吐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写、乱张贴。

九、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十、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双休日留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周六下午4:00钟报寝室管理员处。留宿者必须在晚上7:00钟回寝室,服从管理员的管理。